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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穿西装的“非典型律师”

新则 2022-12-1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金线法律视野 Author 金线


# 新则 · 观察 #

从一名普通律师到成为国内首家专做网络法的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在敏锐地察觉到网络法领域的机会之后,麻策便坚定地投身进入这一业务蓝海。技术革新不断带来新的需求,网络法领域还有诸多的空白,亟待新的秩序和规则进行填补。

麻策认为,网络法的逻辑更接近于互联网公司的思维方式,要相信年轻人和年轻态,他们更有竞争力。

采写 | 卢卡
来源 | 金线法律视野

从公开讨伐到法律的介入,人脸识别引发的数据隐私争议终在法律界落地。6月15日,由垦丁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垦丁联合创始人麻策在朋友圈写下“任重道远”。



从一名普通律师到国内首家专做网络法的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的职业路径在智能革命时代实现了转向。

 

AI、大数据、直播、电商....互联网生态正在对整个世界逻辑进行深刻的改革。这一蝴蝶效应也已扩散到律师行业,在接触到网络法业务之后麻策敏锐地察觉了这一浪潮的到来。

 

“我们刚接触网络法业务时,就发觉互联网的业务跟以往传统法律事务区别很大。不管是客户群体,还是客户需要的法律服务内容,都不是传统法律的模式。并且互联网领域的很多规则都模棱两可,甚至是完全空白。”

 

与此同时,“行业律师”的概念开始流行,律师的执业领域也越发细分与垂直。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法律顾问这些传统执业领域里,依然是大律所和经验深厚的前辈占据金字塔的顶端。

 

“对于年轻律师而言,想要崭露头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麻策有所感触。

 

而在网络法这条赛道上,想要弯道超车似乎更容易。空白地带也意味着新的秩序与规则正在等待入局者一起构建。

 

对年轻律师而言,这块新大陆拥有足够的想象空间与更多的可能性。“它是一个能让年轻律师迅速成长并建立属于自己独特优势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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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投身网络法领域,麻策的职业路径选择似乎冥冥中自有注定。垦丁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杭州,这里也是互联网大佬阿里巴巴的大本营,不少优质互联网公司都集聚在这座城市。

 

受此浓厚的互联网地缘环境熏陶,麻策对于网络法的关注显得顺其自然。

 

时针拨回15、16年,互联网行业生长到了更深的层次,各类商业模式推陈出新。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直播与短视频等新型概念席卷而来,与之相伴,各式各样的合作、争权、资本化层出不穷,带来更多前所未见的新争议点。

 

有争议就有生意,这一市场需求直观反映在相关媒体文章的阅读量上:麻策很早就开始写一些互联网相关的法律分析文章,同样是网约车相关的话题,他公众号的阅读量从原寥寥数百暴增到单篇六七万,“这大大超过了我对互联网里法律需求的认知。”

 

事实上在垦丁之前,网络法领域并非全然空白,却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位律师专门从事相关领域。“我们不算特别早的入局者,只是进入的时机恰当。”2017年互联网新生态持续生长,“我们认为可能到了一个节点”,麻策与其他几位创始人正式成立垦丁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太多管理经验的年轻团队,光是律所的选址就花了一个月。“人员招聘、组织架构包括审批手续都是一头雾水。”这是万事开头难的第一步,而更大的压力来自业务层面。

 

创业初期阶段,相较于漂亮的前景规划,业务能否做起来成了最关键的要素。为了逼迫自己完全聚焦在网络法业务上,麻策放弃了之前积累下来的大量非互联网客户,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他将这一过程形容为“从0到-1”“从天上掉到了地下”,“期间的心路历程非常煎熬”。

 

同样的要求也加诸每一个垦丁人。“我们招人很困难”,麻策坦言,“我们真的没有业务、创收的要求,我们只要求你只能做互联网的业务,不允许做别的。这对于很多人来说要求其实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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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匹马车如何并架而行?

 

在律所正式获批成立两三个月之后,垦丁举办了首届的网络法实务大会。这是垦丁发展史上的关键一笔。“它奠定了垦丁律师事务所对外的打法与市场化方式。”

 

首届网络法实务大会

 

近20位头部互联网企业分享嘉宾,400多位现场参会者,这样的号召力出乎麻策的意料,也让他看到了足够大的市场前景。“规则不清的互联网业界存在大量的交流欲望,而我们能够把互联网领域的分享者集结在一块,也就说明相较于传统对标式的律师业务,网络法提供了一个更大更积极的市场空间”。

 

另一个节点在18年,垦丁迎来第一位来自头部互联网大厂法务部的联合创始人。“竟然有在头部互联网公司深耕多年的资深法务,愿意出来和我们一起干。”麻策的信心也随着联合创始人背景的多样化而开始增长。

 

另一件令麻策印象深刻的事在媒体层面。垦丁律所公众号在推文一个月后,收获了第一篇阅读量30万加的文章。“这给我们很大的震撼,新媒体的传播力度非常强,它能够有效触达到我们的目标用户群体。”

 

这样的认知落地于垦丁的“业务+媒体+法学院”三架马车商业模式。其中律所负责业务,媒体负责内容传播,学院负责知识培养沉淀。

 


在与大批互联网公司法务、律师与学者交流互动中,麻策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虽然身处业务前沿,很多互联网公司的法务并没有建立或试图建立系统的网络法体系,他们更多的是关注手头的一些法务工作,并跟着产品或事业线走。

 

身处其中的麻策也一样,“有些人和我聊一个小时,我还感觉在听天书一般。网络法这个圈子实在太大,大得彼此之间很难认识,大得彼此间很难消除存在巨大的知识鸿沟。”为了消除这样的鸿沟,麻策联合几位互联网企业的法务共同筹建了「网络法实务圈」微信社群,这也是日后新媒体和社群矩阵的雏形。

 

在麻策看来,“业务—媒体—学院”三架马车的模式虽说是典型的互联网玩法,但在其他律所也并不算罕见。而垦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底层逻辑更接近于互联网公司的思维方式

 

许多律师事务所的公众号内容以律所宣传为主,包括上级关怀与律师所获的奖项荣誉等。“我不否认它的重要性。但在互联网行业,解决问题比展现自己更重要。”垦丁将自己的媒体定位于为目标用户提供解惑方案和内容,而不是“广告”。

 

“我们的文章内容包括互联网生态出现问题了,有哪些解决方法,企业该怎么做;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后,相关解析等等。这些才是目标客户希望看到的。”

 

- 3 -

“只做行业的标杆性案件”

 

基于此逻辑,垦丁的品牌形象塑造一方面依靠每年度的网络法实务大会,深度触达目标用户群,打通各方的资源体系,实现行业内的资源配置;另一层面则是严格的自我定位,“业务选择上,我们只做这个行业里的标杆性案件。”麻策表示。

 

代理行业标杆案件,无形中就是一种品牌与实力的宣传。有这些案例背书,业内对于垦丁律师事务所会更有记忆点,对于律师业务能力的提升也是大有裨益。

 

“很多标杆性案很强调对网络生态的理解。你越深入理解,客户越信任你,就越有可能达到客户的预期。通过打造标杆性案件,我们希望在行业里奠定互联网里面的领先地位。”

 

客户群体的选择也是同样的逻辑。“垦丁的大部分客户群体都是一线的互联网公司,除非非常有特点,否则我们很少会去接触一些完全初创型的互联网公司。”目前,垦丁担任了约三四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每一家基本都是互联网头部或细分领域内的佼佼者,以及虽然处于互联网领域以外但涉及互联网模式的其他类型实体,包括金融行业、跨国企业、政府机构等等。

 

“只做头部”的标准背后有着对行业长远的考量。在相对滞后的立法背景里,网络法领域里的律师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功能。

 

麻策指出,由于互联网行业多样的竞争形态,“立法者也很难分清什么该禁止,什么可以允许。”而深耕于网络法领域的律师接触到更多互联网产品、技术应用的场景,也因此可能看到整个行业最前沿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就能够去挖掘这些案件,通过司法诉讼,或者是写内容文章传播这样的方式,去倒推这些规则在立法层面的沉淀。”

 

因此,在网络法领域,胜诉率可能并非最重要的评价指标。网络法律师更像互联网的产品经理,“在具体承办的时候,你得清楚了解客户的生态以及诉讼需求,不然就算打赢了官司,可能对客户也没太多帮助。”

 

麻策以曾经代理的一起“刷机案”为例:手机厂家的系统ROM包被第三方利用而刷机,常见的解决角度是认定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这个角度虽然正确,但并非最佳。

 

麻策解释道,“因为我们希望保护整个移动智能终端的商业模式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单从以往的案由选择出发,只会解决了很小的问题。”因此最终他们采取了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来保护整个商业模式的利益,确定商业模式本身的正当性。

 

网络法的业务思路落脚在“客户需求”。在麻策看来,有很多案件,互联网公司并不过分看重胜诉率与赔偿金。垦丁曾经代理一个标的不到五万的案子,而客户却愿意付出比标的更高的律师费。

 

“这说明客户在这个案件具体交接承办时,他的目标不是赚钱,而是通过这个案件里确定一些对自己的业务与生态有帮助的规则,能够肯定其模式合法性、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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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赛道跑步的蜂巢协同机制

 

这些定位与打法来自初创团队更为机动的试错方式。“如果我们想到一个很好的点子,实施性很强。马上就能推动落实,去验证到底值不值得我们投入。付出的成本也不会有任何不利后果,无非是浪费了一点时间而已。”

 

在麻策看来,这正是初创团队相对于传统大型律所的优势所在。大所的优势在品牌的宣贯上,不需要同客户做交互就能得到客户的信任。而初创型团队知名度有限,往往需要跟客户进行较长时间的沟通对接。不过一旦沟通达成,留下来的客户群体一般都具备高粘性。

 

互联网行业强调自我驱动,并没有或不应当有太多条条框框的制度约束,麻策也认可互联网的价值取向,垦丁内部也形成了“坚定、勇敢、利他、自主”的价值观。

 

这套理念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没有职业着装要求、协同体系扁平化以及共享型的办公环境。垦丁在互联网企业氛围里输送了一批“非典型律师”。

 

“倒不是刻意不穿西装,只是一旦玩互联网,就会发觉根本没有穿西装的场合。”互联网是一个每天都在发生新变化、传递许多情感的行业。一个典型的非互联网律师是没法与互联网人聊太多的。“你西装革履的去跟互联网人谈业务,可能聊不了三句就拜拜,味道不对。

 

“西装的符号特征是自我约束,给人的观感是商务高端。但是互联网并不吃这一套,只看能否解决问题,不会以衣装衡量人。”

 

办公环境也是如此,“不以职级分配办公室”,合伙人跟助理都坐在一块,以实现高效沟通。传统的律所里主任律师或者合伙人拥有更大更独立靠窗的办公室,这些外在的差距能够激励年轻律师往上走,是很有智慧的管理方式。但这套逻辑在垦丁并不适用。


垦丁律师事务所

 

自主的理念则延展至蜂巢模式的组织架构。表面上看“大家像蜜蜂一样一窝蜂没有章法,但其实每一个蜜蜂都有它特定的工作。”合伙人层面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资源和想法。如果其他合伙人对业务有不同的看法,也有足够的自由拒绝参与。“我们没有一套自上而下要求普遍遵守的具体制度。

 

“每个合伙人都有自己的方向或玩法,哪个合伙人做得好,就可以带动别的合伙人。由此形成一套良好的协作系统。”

 

“很多人问垦丁怎么会有这么多时间组织如此多的活动,原因就在于垦丁的每一个个体都必须有极大的自主力,驱动自己调用一切内部资源完成自己的设想,而不是坐等任务的分派,这样的人在垦丁会极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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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行相信年轻态”

 

互联网是一个年轻且自由的行业。同样地,网络法相较于其他律师执业领域,对于年轻人更友好。麻策发现,“很多合伙人甚至都没有年轻人厉害。年轻人对于新产品新业务的接受程度以及专业程度,具有先天的优势。垦丁的助理要敢于在上班的时候玩游戏、看直播、玩产品、网购物。

 

“所以我们这一行人就相信年轻人以及年轻态,我们招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或者有年轻的心态——相较于业务能力,年轻的心态可能是我们更看重的素质。”

 

这和网络法没有太高的门槛有关。在麻策的理解里,互联网行业的各类产品都是公开的,“只要愿意花大量的时间去研究观察,就可以看到行业存在哪些规则问题。”

 

但“无门槛的东西,其实最有门槛”,网络法的最大特点在于永不止息的变化:“你进入的一个领域可能三天就会有变化,每年的立法、司法、新的行政规则层出不穷。”这也要求从业者有足够的坚持。“如果没有长期的观察与积累,在这个领域就无法建立起竞争力。”

 

而律师在网络法领域的积累,需要建立在对于产品应用场景的高度理解上。网络法是基于场景逻辑解决问题,而非基于法条。


麻策举了一个例子:“客户需要跟外部进行数据合作时,应该给对方什么数据、通过什么方式给,当这种具体的场景摆在你面前时,你会发觉法律不够用了——法律只知道数据的收集必须合法正当必要,必须经过用户同意。”

 

麻策也曾担忧过,互联网企业法务的强势地位是否会挤占网络法律师的生存空间,但很快他发现,尽管互联网法务在技术与商业思维上有着先天优势,但律师能够见识到的应用场景更丰富,可借鉴范围也就更广。

 


 

在网络法这片广阔蓝海里,技术革新正在带来新的需求。与此同时,由疫情催发的线上业务正在如火如荼。5G时代触手可及,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这些热门领域都包含在网络法未来的概念内。

 

网络法内部有许多细分的领域,未来垦丁会逐渐找到更加前沿的细分场景进行深入,“也会放弃掉一些我们认为没必要介入的互联网领域”。

 

麻策给出了自己的展望,“未来社会或许会存在转向纯在线化的趋势可能。人类所有的生活体系在实现在线化的迁移中,会面临大量的网络法需求。”

 

当由蓝海转向红海时,整个行业都能在已沉淀成型的网络法规则里,挖掘向上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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